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 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 2019 年春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 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 2019 年 1 月 31 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强麦外,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 10%,涨 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 7%,其中苹果期货 1903 合约、 1905 合约及 1907 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2019 年 2 月 11 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 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 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 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 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 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