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规范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核查工作,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8年11月15日印发了《关于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核查工作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四川省、绵阳市化脱办分别以川化脱办〔2018〕36号和绵化脱办〔2018〕17号进行了转发,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了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江油市)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范围

(一)“地条钢”死灰复燃,包括已明确取缔的“地条钢”企业重新恢复“地条钢”生产和新发现的“地条钢”产能(不符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等5个协会界定的三种情形,违规使用中、工频炉,采用模铸或连铸工艺生产的钢坯,以及用上述钢坯轧制的各类钢材,均属“地条钢”)。

(二)已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复产。

(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明确的落后钢铁产能未按规定淘汰。

(四)违规新增钢铁产能,主要包括违规备案、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不符合产能置换规定、弄虚作假,以新材料或特殊钢名义等未经产能置换违规新建粗钢冶炼设备,在铁合金、铸锻造(含特殊钢铸锻造)、机械等行业的生产流程中以延伸上下游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等名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等。

二、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

市科工局继续设立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6-3590233;举报邮箱QQ:360266522。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可参照设立举报平台。

三、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核查工作

按照逢举报必核查的原则,对钢铁产能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一起、核实一起,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市科工局将及时对市级平台收到的举报信息进行梳理、分析筛选,原则上,将需要进行核查的举报线索转交相应乡镇政府或高新区管委会进行核查,由相应乡镇政府或高新区管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市科工局根据需要,可在乡镇政府或高新区核查期间或核查后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核查,核查工作开展的方式及人员构成等参照《规定》要求执行。

四、职责分工

市科工局负责组织对国家、省级举报平台转办的涉及我市的举报信息进行核查处置,同时配合省、绵阳市化脱办开展实地核查或专项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违法违规钢铁产能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置。

各乡镇政府或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对市级转办的涉及本辖区的举报信息进行核查处置,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核查或专项检查。原则上初步核查情况须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市科工局。经核查,违法违规行为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并追究有关方面责任,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查处情况。

五、核查处置工作纪律

市科工局将根据各乡镇政府或高新区核查处置情况进行通报,发挥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举一反三,防范类似事件发生。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工作不力的负面典型案例将上报市政府,并视情况抄报市纪委监察委。

江油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