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发布《保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据Mysteel梳理该通知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有: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PM2.5平均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到2020年底,PM2.5浓度均值达到6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1%,较2017年下降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55.2%,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45.3%。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均下降36%。空气质量排名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20名。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在省内排名位次提升。

重要任务:

减少煤炭消费总量。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削减煤炭消费。对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完成散煤清洁替代的区域划定为“禁煤区”,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

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突出环北京、环市主城区和其他平原地区,科学合理布局,科学设定目标进度和改造数量,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加快推进城镇集中供暖。推进以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地热能、工业余热等为主要热源,以天然气、电能、生物质能等为补充的供暖能源结构。

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建立健全燃气、电力应急保供、油气管道保护等工作机制,在补齐2017年天然气缺口的基础上,着力谋划2018年气代煤工程的天然气增量,确保2018-2019采暖季实现双代工程的气、电有效供应,提高全市能源安全运行水平。

强化散煤市场和劣质散煤管控。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企业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加强落地管理,严厉打击销售(包括网上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

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和深化治理。坚决拆除集中供热覆盖区域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完成全市范围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以及经营性小煤炉替代改造任务。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有色烟羽治理和超低排放改造,保留的燃煤锅炉全面达到排放限值和能效标准。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的生物质锅炉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可按等容量替代的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进行集中供热替代。启动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2020年,燃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底前,全部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

实施应急运输响应。秋冬季前对钢铁、电力、建材、化工、煤炭、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进行筛查,结合秋冬季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

附原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