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重污染应急〔2019〕4号)文件要求,禹城市决定于1月17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月18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等弹性工作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使用。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治污效率。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德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清单中黄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应急指令发布前已停止生产的生产线、生产装置、生产工序,应急响应期间不得恢复生产。

(二)扬尘控制方面。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三)综合性措施。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请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各自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责任,抓紧做好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月18日8时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并于每日11时前将当日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禹城市环保局大气科)。

国网禹城供电公司每日9:00前,报前一日我市用电量变化情况。

电话:736599818562151530

邮箱:ycshbjdqk@dz.shandong.cn

禹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