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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我市(彬州市,下同)大气污染管控工作,有效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切实改善全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管控督查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14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大气污染管控,通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问题专项督查,形成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高压态势,倒逼《彬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彬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削减污染峰值,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二、督查范围

城区及周边泾河沿线川道地区。

三、督查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每日19时至第二日8时进行督查。其中,市级领导带队督查每周一至周五不少于2次,每周六至周日不少于1次;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除参加市政府督查外,其余时间每日带队开展部门督查。

四、督查方式

此次专项督查分为市政府督查、部门督查两类,其中以部门督查为主。重点督查散煤、扬尘、工业企业、机动车等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分成四个督查组分别进行。

(一)市政府督查

市政府督查每组由一名市级领导带队,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与。每日督查结束后,各组需填写当日督查情况问题清单(见附件),并由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抄送市治霾办。各督查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1、散煤组

组 长:吴新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 宁 市发改局局长

成 员:李安彬 市发改局价格认定中心主任

    辛国勇 市场局副局长

    马 刚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房 民 市煤炭局副局长

    衡博民 市农牧局党委委员

    孙相海 市农机中心主任

督查内容:散煤替代情况;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和禁燃措施落实情况;农业养殖、种植等生产过程中散煤管控情况;定点煤炭经营场所管控情况;散煤销售点取缔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重点督查火电企业落实《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及能源保供情况;农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2、扬尘组

组 长:尚小刚 副市长

副组长:杨占勇 市住建局局长

    邵永宏 市城管局局长

    衡民科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田满群 市住建局副局长

    白建峰 市交运局副局长

    赵继彬 市城管局副局长

    杨 戈 市水利局副局长

    赵文平 市供热燃气处副主任

督查内容:建筑工地、市政工程、供热工程、水利工程(包括维修和养护工地)、城市道路、出土工地、拆迁工地、各物业小区以及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渣土清运、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等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国省干道、县乡公路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汽修企业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餐饮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重点督查施工扬尘、汽修企业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3、工业企业组

组 长:杨小平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樊晓锋 市工业局局长

    王选平 市煤炭局局长

成 员:韩立本 市工业局副局长

    郭亚军 市文广局副局长

    淮晓轩 市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督查内容:涉气工业企业、煤矿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重点督查纳入《咸阳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印刷企业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4、机动车组

组 长:王测量 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贺志坚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

    闫世禄 市交运局局长

    吕战锋 市商务办主任

    任 宇 市环保局副局长

督查内容:机动车管控及交通疏导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冒黑烟车、泔水车等车辆使用时间,以及是否为国Ⅴ车辆、有无国Ⅲ车辆等情况;加油站油品质量及油气回收管控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重点督查车辆限行、禁燃禁放等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部门督查

部门督查分散煤、扬尘、工业企业、机动车四组进行,每组由各有关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各有关部门干部参与。每日15时前,将前一天督查情况问题清单(见附件),由组长审定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抄送市治霾办、环保局。

五、督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督查是保证各项减排措施有效落实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强硬的管控措施,全力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督查组要紧盯问题不放松,对治理措施、减排清单落实不到位,应急措施执行不坚决,问题整改不彻底等要予以重点督查并跟踪督办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三)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详细制定本部门检查计划安排表,明确督查人员,轮流开展督查。各督查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督查分工,立即启动督查活动。市治霾办要每日汇总各组督查情况报市政府,同时交办至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本组范围外问题要主动沟通,做好有关数据留存和移交工作。

(四)加大曝光力度。电视台要在每周聚焦栏目,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督查情况及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