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厦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到2020年,全市(厦门市,下同)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6项污染物指标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全市及各区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µg/m3,臭氧防控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二氧化氮浓度稳中有降,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委省政府考核要求。

◎不再审批新增钢铁、焦化、电解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增铸造等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产能。

◎以火电、平板玻璃等行业和装备为重点,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和技术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实行拉网式排查,2018年底前,各区人民政府完成“散乱污”企业调查,并建立企业清单和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2019年3月底前,各区人民政府出台“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等,实施分类处置,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

◎开展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窑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完成原料、燃料转运过程全密闭化和露天料场与封闭料场的作业切换。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2020年,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

◎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现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力争在2018年底前全部依法关停。

◎根据我市冬春季颗粒物和夏秋季臭氧污染问题突出的特点,针对不同时段、不同污染因子、不同气象条件,结合产业结构布局、季节特性和地形特征,完善轻微污染天气应对预案,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强化臭氧污染天气应对,VOCs:NOx削减比例大于1:1,二级响应时VOCs、NOx排放总量分别削减5%、5%以上;一级响应时VOCs、NOx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0%、10%以上。

附原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