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目标指标:

经过三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逐步消除重污染天,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约束性指标。全市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2%以上,PM2.5平均浓度降至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4.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均比2015年下降22%以上。

主要任务:

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推进《泰州市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泰政办发〔2017〕63号),严格落实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要求,加大散煤整治力度,有效控制非电行业用煤,逐步提高电煤占比,到2020年,全市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完成省下达的非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削减量,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全部清零。继续推进电能、天然气替代燃煤和燃油。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动态更新燃煤锅炉管理清单,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者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进行整治,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动态更新燃煤锅炉管理清单,2019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者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进行整治,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

附原文: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