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27日,由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法规科、地环科等科室联合组成督查组,开展对矿山整改情况督查。

督查组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吴志平带队。督查组对中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稀土回收项目整改退出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岑溪市9家矿山企业开展2018年矿产资源信息公示核查和安全生产情况督查。

对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稀土回收项目整改退出情况,督查组要求,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要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整改工作,要在环保督察整改时限内落实整改工作;生态环境的修复整改工作必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好中铝广西梧州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及即将开展的中铝广西藤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的经营工作。同时要加强检查和监管,对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督查组在现场抽查岑溪矿山企业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及岑溪各矿山石场负责人,召开岑溪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会议。督查组要求,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土地恢复治理方案要求进行开采作业,对部分石场的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要认真开展整改,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深入研究绿色矿山建设,岑溪市国土局应尽快制定“一山多场”、“三角区域”整改方案,解决好矿山开采边坡问题,尽快出台措施,严格按绿色矿山要求开展检查、监管工作。

数据来源:梧州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