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临泽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至2020年底,大气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空气质量实现稳中向好,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水平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适应。我县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87%以上;城市建成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控制在77微克/立方米和35微克/立方米以内。全县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和1%。

◎有序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制定出台《临泽县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2018-2020年)》,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进度,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综合采用各类清洁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着力实施“热源侧”和“用户侧”改造,完成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优化供热管网规划建设,加快老旧管网设施改造和系统升级,降低输配损耗。逐步推进城乡结合部及周边镇炉烟炕烟治理,在全县已改造6865户的基础上,力争2020年改造1万户以上。

◎全面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环保达标治理等方式,完成在用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在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改造完成的基础上,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满足拆并接入需求的分散燃煤锅炉应予以淘汰关闭,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在落实气源和供气量的前提下实施清洁能源改造。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进行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不符合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的,应改为电、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受经济等条件制约暂时无法淘汰或用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采取使用洁净煤等方式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严禁新增1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巩固淘汰工作成果。

◎深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严格落实原环保部2017年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积极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要在规定时限内改用清洁能源。

◎加强煤炭总量控制。根据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年度制定煤炭消费指标。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电力在煤炭消费总量中的比重。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超过20%。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附原文:关于印发临泽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