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临淄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到2020年,全区(临淄区,下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0%以上;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3%(230天)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50%以上。全区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改善35%的基础上持续下降,控制在54微克/立方米以下;SO2、NO2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并持续下降;臭氧(O3)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2018年底前,关停退出山东隆盛焦化有限公司80万吨炼焦产能。

◎全区范围内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2018年12月底前,配合制定全市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按计划推动实施一批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一律停产。钢铁企业要采取彻底关停、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区经信局、临淄环保分局牵头)全区禁止新建化工园区,2018年12月底前,制定化工园区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各化工园区治理目标、任务及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大幅减少化工企业数量。

◎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推动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完成国家对铁路运输比例的相应目标要求。

◎2018年12月底前,启动山东隆盛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烧结机脱硝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0年,工业污染源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相应时段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深度治理,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治理任务。火电、焦化、钢铁、水泥、耐材、砖瓦等大宗物料企业实行煤场、料场、渣场全封闭工程,各企业2018年10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

◎本着采暖增加的污染物排放量由工业企业抵消的原则,加大秋冬季和初春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组织制定错峰生产调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停产。每年9月底前将调控方案报经信、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制定全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电解铝、水泥、钢铁等企业的阶梯式电价政策,按照有关要求提高加价标准,扩大实施范围。进一步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科学规范两端费用。支持车辆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加大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研究完善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支持政策。利用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理。

◎支持鼓励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污染排放源头控制、货物运输多式联运、内燃机及锅炉清洁燃烧等重点领域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的转化,服务我区环境管理。配合开展上级对我区交通结构、柴油车污染状况和治理措施等进行的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提升机动车精准管控能力。

附原文: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淄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