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全面完成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其中,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达89.0%以上,力争全省排名争先进位,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年度浓度分别控制57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以及37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标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9月底前明确高新区淘汰搬迁行业和企业的范围和名单,制定淘汰搬迁方案或转型升级和财政补助政策,采用经济鼓励和强制执法等综合手段推动行业企业淘汰或搬迁或转型升级,年底前完成重污染企业淘汰或搬迁或转型升级。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双控”措施。完成省下达我市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任务,全市能源消费新增量不超过12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6%。

◎制定实施燃煤锅炉淘汰退出计划,2018年底前完成淘汰清城区、清新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余县(市、区)于2019年年底前,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推进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超低排放改造。

◎开展工业烟囱综合整治行动,结合我市总体规划、城市用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和企业淘汰、“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治理、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等工作,集中开展锅炉、窑炉及其他排烟设施的烟囱清查整治行动。

附原文:关于印发《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