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到2020年,全市(济南市,下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3.3%、22.9%以上,全市PM2.5年均浓度力争达到0.053毫克/立方米,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6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下降。空气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和省要求。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国家、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部署,制定并认真落实我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煤炭消费控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县。2018—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分别控制在1714万吨、1703万吨和1692万吨以内。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增加对我市天然气供应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

◎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按照我市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市经济和信息化牵头)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压减过剩产能。

◎加快钢铁、电力等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推动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完成国家、省对铁路运输比例的相应要求。

◎对钢铁、建材、火电、铸造、炭素、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提出管控要求,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附原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