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德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主要目标:坚持精准治污,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5%的目标;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及以上。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以推进清洁取暖、企业提标升级改造为重点,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货车、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扬尘专项整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主要任务:

推进工业园区整治,加大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整合提升和集中整治力度,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按照“一区一热源”原则,推进淘汰园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有效推进清洁取暖,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各县(市、区)制定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根据2020年实现行政区内清洁取暖目标,确定年度治理任务,要兼顾农业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工作,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按时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地热等清洁取暖5.1万户,要以乡镇或村庄为单元整体推进(市住建局牵头)。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全面取缔散煤销售点,禁止销售和囤积散煤,防止散煤复烧。

持续加大清洁煤推广力度。在洁净煤全覆盖基础上,以农村地区散居住户取暖和农业生产为重点,推广洁净型煤50万吨,建立健全清洁煤推广、购买、配送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优化补贴政策,扩大补贴范围,建立健全散煤清洁化治理长效机制。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制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优先利用热电联产等清洁供热方式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市发改委牵头)。2018年年底前,制定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计划,2020年取暖季前基本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全面排查工业炉窑。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为重点,涉及钢铁、铸造、铁合金冶炼及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肥、无机盐、电石等行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

加快清洁燃料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等,加大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热电厂供热等进行替代。2018年年底前,基本取缔燃煤热风炉、钢铁行业燃煤供热锅炉。

附原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