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重庆市綦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到2020年,城区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并持续稳定好转,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重污染天数控制在较少水平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6.9%、14.5%、7%,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并达到市级目标考核要求。

◎依法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积极推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改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和扩建燃煤火电、化工、水泥、采(碎)石场、烧结砖瓦窑以及燃煤锅炉等项目。

◎开展工业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

◎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按照国家要求,加强燃煤热风炉、燃煤加热和烘干炉(窑)、煤气发生炉等工业炉窑整治工作,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对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20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标准煤。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20年,全区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持续下降,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0%以上。

附原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