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鸿骏业有限公司自愿申请将2011年度淘汰的6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通过司法拍卖进行转让。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钢铁、水泥、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工作规程的通知》(鄂经信办重化〔2018〕25号)要求,黄石市经信委审核并通过了该产能指标转让方案,我厅审查认可黄石市经信委审核意见。

现将阳新鸿骏铝业有限公司6万吨电解铝产能退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寄送(传真、邮件)至湖北省经信厅重化产业处,欢迎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412室

邮政编码:430071

传真电话:027-87236538

电子邮箱:hbeitczhc@126.com

特别提醒:

1.该产能指标只能用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处理意见的建设项目的产能置换。

2.该产能指标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产能置换,逾期将不得用于置换。

3.该产能指标目前处于司法查封拍卖程序现状,公告前须取得执行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解除阳新鸿骏6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上所有司法查封。如不能取得两个前置条件之一则不予公告。

4.该产能指标在公告前须提供企业名称、地点,建设项目名称、产能规模等证实性文件资料,以完善公告内容。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