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城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城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海城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菱镁矿山企业开采秩序,确保矿山开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菱镁矿山企业进行复产复工验收。为确保验收工作有序展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全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为确保全市菱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顺利实施,市委、市政府成立海城市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闻然市委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润松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崔京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员:张志勇市安监局局长

周国忱市环保局局长

李振菏市经信局局长

王守壮市国土局局长

王永胜市林业局局长

何传昌市水务局局长

李春廉市税务局局长

李富申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东马风镇党委书记

张欢八里镇党委书记

李鹏飞牌楼镇党委书记

于波析木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主任由安监局局长张志勇(兼)、副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徐景安担任。主要负责对菱镁矿山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工作方案制定、综合协调,工作总结、资料收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