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许昌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工作目标: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59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

◎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钢铁、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未按期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2018年10月底前,对已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的48家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焦化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废渣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实现“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

◎各县(市、区)要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为重点,包括钢铁、铸造,有色金属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砖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保温建筑材料,焦化、无机盐等行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烧结机(炉)、焙(煅)烧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炼焦炉、煤气发生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于2018年10月底前建立工业炉窑详细管理清单,摸清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

◎各县(市、区)要针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纳入应急预案中。

◎按照《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和《河南省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要求,2018年10月底前,科学制定全市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重点对全市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医药(农药)等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对钢铁企业实施限产,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配套烧结、焦炉等设备同步停限产。

◎2018年12月底前,钢铁等重点企业厂区内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监控颗粒物等管控情况。

附原文: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