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淄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到2020年,全市(淄博市,下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30%以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3%(230天)以上,“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比例达到80%(292天)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50%以上。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改善35%的基础上持续下降,控制在54微克/立方米以下;SO2、NO2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并持续下降;臭氧(O3)浓度上升趋势得到明显遏制。

2018年年底前,淘汰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70万吨炼钢产能、60万吨炼铁产能,同步退出配套烧结装置。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实施“以钢定焦”,力争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2018年年底前,关停退出山东隆盛焦化有限公司80万吨炼焦产能。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2018年年底前,制定全市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按计划推动实施一批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一律停产。

◎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推动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完成国家对铁路运输比例的相应目标要求。

◎2018年年底前,启动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淄博隆盛钢铁有限公司、淄博齐林傅山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钢铁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烧结机脱硝任务,推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无组织排放改造方案。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进行深度治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严格落实电解铝、水泥、钢铁等企业的阶梯式电价政策,按有关要求提高加价标准,扩大实施范围。进一步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科学规范两端费用。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加大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

◎支持鼓励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污染排放源头控制、货物运输多式联运、内燃机及锅炉清洁燃烧等重点领域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的转化,服务我市环境管理。

附原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