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第一阶段成果,以颗粒物(PM10、 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 机物(VOCs)等臭氧(O3)前体污染物控制。2018 年,全市优 — 6 — 良天数达到 243 天,细颗粒物(PM2.5) 浓度达到 60 微克/立方 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 126 微克/立方米;2019 年, 全市优良天数达到 257 天,细颗粒物(PM2.5) 浓度达到 54 微 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 122 微克/立方米; 到 2020 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 263 天,细颗粒物(PM2.5) 浓 度达到 51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 119 微 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NO2)浓度上升和 臭氧(O3)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2)、一氧 化碳(CO)年均浓度争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 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 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制定能源结构改革方案,改革 完善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研究新的天然气采、供、用体制机制, 寻求更多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全市能源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速 清洁能源供应和煤改洁工作进度。

◎完成省上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削减 任务,当年未完成削减任务余量结转累加至下一年度。

◎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原则,深 入推进散煤治理。

◎逐年压减定点煤炭经营场所,2018 年压减不少于 60%,2019 年全市不再保留定点煤炭经营场所。

◎禁燃区内非法煤炭经营网 点,发现一例,取缔一例;禁燃区外非定点煤炭经营场所,发现 一例,取缔一例。

◎2018 年 10 月底前,除热电联产 锅炉外,全市所有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 炉、导热油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

◎2019 年底前,全市所有燃气锅炉全 面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其中 2018 年不少于 60%,生产经营类天然气锅炉全部完成。

◎完成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 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 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由所在区县政府限期改用 清洁能源,超期未完成的,一律拆除。

◎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 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 秆原料利用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对以散煤为燃料的餐饮、烧烤、 工业生产、小作坊、洗浴、石灰窑、砖瓦窑等经营性单位(个人)、 — 12 — 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燃煤设施,发现一例、取缔一例,保持高压态 势,坚决防止反弹。

附原文: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