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20日发布通知,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国庆节期间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自2018年9月27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强麦、苹果外,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9%,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

2018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此外,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