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平凉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方案》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总体目标。根据省、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规定,平凉中心城区和泾川、灵台、崇信、静宁、庄浪5县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5%以上,PM10和PM2.5年均浓度剔除沙尘影响后控制在77微克/立方米和40微克/立方米以下;华亭县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5%以上,PM10和PM2.5年均浓度剔除沙尘影响后控制在80微克/立方米和42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根据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部署要求,各县(区)、平凉工业园区10月31日前,要按照“一炉一策”、分类施治的原则,完成辖区内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任务,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必须达标排放。

◎2月底前建立在用燃煤锅炉及2018年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清单;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上报整治进展;完成整治的要逐台建立综合整治信息台账。

◎严格政策,分类治理。各县(区)、平凉工业园区要以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清零”为目标,严格执行国务院大气十条和省市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科学施治,强力推进辖区内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落实财政补贴和清洁能源供暖价格支持政策。各县(区)要出台并落实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财政补贴办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内,禁止新、改、扩建燃煤锅炉;平凉城区和6县建成区禁止新建单台出力2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其它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单台出力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

◎火电、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及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落实煤质保证制度,建立煤炭采购使用台账,加强煤质检测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采购和使用煤炭。

◎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严格控制燃煤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新型替代能源,有效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按照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要求,对平凉中心城区及各县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及建成区边界向外延伸5—10公里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小火炉、土炕,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洁净煤则洁净煤的原则,通过项目或财政资金补贴措施,完成4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附原文:关于印发《平凉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