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甘州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总体目标。重点整治大气污染突出问题,采取精准措施,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完成市上下达年度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控制在78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控制在86.1%以上(即全年优良天数达314天),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值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以内。

◎深入开展燃煤锅炉(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承压锅炉)清查工作,要按用途规模、排放现状、使用登记证等信息建立清单台账,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或达标治理等方式推进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整治,年内全区范围内所有在用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区其它地域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完成辖区内所有煤炭经营网点清理整合,全面建成煤炭集中交易中心和二级配送网点,全区范围内基本实现优质洁净煤配送全覆盖。

◎对二级配送网点所经销煤炭统一由煤炭集中交易市场监测入库,严禁二级配送网点私自经销非统一配送的煤炭,对经销非统一配送煤炭的二级网点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取消二级网点经营资格,确保全区煤炭经营秩序规范运行。

◎定期对煤炭经营和使用单位煤质情况进行检验和检查,严禁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商品煤。

◎严格落实卡口管控和巡回检查措施,禁止高硫份、高灰分煤炭进入城区。

◎对砂石、泥土、煤炭等各类物料堆场,要全面落实密闭存储、设置防风围挡或安装自动喷淋装置等防尘措施。

附原文:关于印发《甘州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