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与钢铁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1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1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

◎对能耗高、排放大的钢铁、水泥等企业,实施重组、转型,推动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上档、节能环保上水平。

◎2018年10月1日起,钛合金、焦化和钢铁企业的炼铁、炼钢、轧钢工序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0月底前,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等企业实现规范管理,按照“场地硬化、流体进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辆冲洗”的标准。

◎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规模以上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

煤炭方面:

◎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2号),重点加强全市及各县区2018年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措施,削减煤炭消费需求,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着力整治燃煤设施,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确保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年度下降3.2%以上。

◎配合做好全省既有铁路线路扩能改造、设备升级,加快整合煤炭企业所辖的铁路资源,提高铁路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铁路运输量。

◎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膏、砂土、废渣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实现“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

原文链接:鹤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