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白水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方案》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总体目标:按照市上下达目标任务要求,我县2018年空气质量PM2.5不高于5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55天;2019年空气质量PM2.5不高于5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69天;到2020年,空气质量PM2.5不高于5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275天,PM10明显下降,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完成三年和年度煤炭消费削减任务。

◎以城中村、城乡结合带、集贸市场等民用散煤和中小型燃煤设施为重点,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改造,实施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替代。

◎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

◎制定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包括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供暖,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

◎2019年底前,所有35蒸吨/时以下(不含35蒸吨)燃煤锅炉(20蒸吨/时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其中,2018年不少于60%。

◎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

附原文:关于印发《白水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