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工作目标:市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任务。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达到45微克/立方米。

◎2018年4月底前,市区、县城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

◎2018年5月底前,市发改委要制定2018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通过化解过剩产能、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技术改造、发展新能源等方式实现消费总量负增长。

◎2019年9月底前达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标准(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2018年9月底前,市区建成区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淘汰。

◎2018年9月底前,城区北石店镇、西上庄办事处、钟家庄办事处及泽州县南村镇、金村镇部分区域划定为禁煤区,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鼓励高平、阳城、陵川、沁水在主城区划定禁煤区。

◎2018年退出煤炭过剩产能240万吨。

◎2018年10月底前,钢铁、煤化工和市区供热企业完成烟气脱白深度治理工程,消除石膏雨、有色烟雨等现象,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排放;焦化行业开展传统湿法熄焦改造。

◎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

◎自2018年5月1日起,所有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治。

◎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或无组织排放治理的工业企业,采暖季一律错峰停产。

钢铁行业:限产50%,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铸造行业:除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全部实施停产,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焦化企业:限产50%,2018年10月1日前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的,限产30%。

附原文:

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