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梳理,《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中,与煤炭行业相关的内容如下:

◎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市优良天数达到285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5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关中核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完成省上下达的煤炭削减任务。

◎禁止审批建设燃煤取暖锅炉,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

◎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

◎2019年底前,所有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时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其中,2018年不少于60%。

◎2019年底前,完成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其中,生产经营类天然气锅炉2018年全部完成。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低于80毫克/立方米。

◎在市区和县城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附原文:关于印发《宝鸡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