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43号)、《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精神,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方案》(新政办明电〔2018〕4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自治区钢铁行业2018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会议纪要》(新政阅〔2018〕42号)要求,现将阿勒泰地区2018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公示如下:

阿勒泰地区2018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计划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炼铁
计划退出时间
退出装备
压减产能
(万吨)
1
新疆青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179m³高炉及2×48㎡烧结机
40
2018年9月30日

阿勒泰地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