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厅函〔2018〕46号)要求,为圆满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黄方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刘宏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主任,自治区铁建办主任

副组长:杨京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物价局局长(兼)

严伯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向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兼)

罗陈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成员:吴万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

保护处处长

施庆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规划处处长

黄云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处长

黄祖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处处长

颜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区域处处长

蓝伟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处长

陈彦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处处长

钟世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综合处处长

熊祥忠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电力煤炭油气处处长

陆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处长

张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处长

卢学理自治区物价局价格综合处处长

苏然荣自治区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处长

谢平自治区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

卓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城镇化处处长

龙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气候处处长

二、主要职责

(一)全面检审上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和督查任务完成情况

严格对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16〕41号)确定的整改措施和要求,认真检审我委涉及的4个问题整改任务和2个问题督查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督查问题查清查实。

(二)审核我委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梳理情况

严格对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厅函〔2018〕46号)要求,对梳理出的2016年以来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材料及相关辅证资料进行认真审核。

(三)督促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存在问题立行立改

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涉及我委的,正确认识、正确对待,严格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第五督察组的要求,以积极务实的态度,立即采取措施抓紧整改,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由罗陈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万洲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加强统筹协调、检查落实、材料报送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