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发改环资〔2018〕67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耗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