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发布重点地区2016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检查结果公告,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珠三角区域2016年煤炭消费比2012年实现负增长,达到2013-2017年煤炭消费减量时间进度要求。

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曾强调,要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大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力度,推动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完成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任务。

据了解,今年以来,多个地区发布了煤炭消费量削减目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前公布的《2018年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计划》提出,今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削减到420万吨以内。

除了北京以外,广东陕西、江西、河南、浙江、广西、内蒙古等地也提出了煤炭消费量削减目标。

广东省

2018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7年下降500万吨以上,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比2017年下降300万吨以上。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38亿吨标准煤以内,其中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左右,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7000万吨左右。

陕西省

加强节煤改造,严控新增燃煤项目。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每年削减燃煤500万吨,三年累计削减1500万吨。未完成煤炭削减任务的城市,削减任务结转累加至下一年度,同时禁止新建耗煤项目。

江西省

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到2020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高,不断提高风电、水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消费占比。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

河南省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7个省辖市和4个省直管县(市)要重点加强本地区2018年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措施,削减煤炭消费需求,确保7个省辖市和4个省直管县(市)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年度下降3.2%。

浙江省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控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实施大机组替代小机组。开展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

削减煤炭消费需求,制定年度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重点企业。重点围绕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建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推行能耗在线实时监测及能效对标;新增耗煤项目实施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

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形成与区情相适应的绿色清洁能源消费结构,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8%左右,煤炭消费比重降到79%左右。通过结构性节能,力争实现节能量1500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