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3日起,攀钢集团长城特钢部分电炉钢成材产品订货价格调整如下(含税):

一、不锈钢棒线材产品

(一)14Cr17Ni2各组距上调400元/吨;

(二)53Cr21Mn9Ni4N各组距上调600元/吨;

(三)其余钢种各组距统一上调200元/吨。

二、锻、轧合金工具圆钢

(一)Cr12、Cr12MoV、7CrSiMnMoV各组距上调300元/吨;

(二)Cr12Mo1V1、4Cr5MoSiV1、3Cr2W8V各组距上调500元/吨;

(三)5CrNiMo各组距上调400元/吨;

(四)其余钢种各组距统一上调200元/吨。

三、不锈钢扁钢

(一)Cr13系列所有钢种各组距统一上调200元/吨;

(二)1-3Cr17、1Cr17Ni2各组距上调300元/吨。

四、热轧合金工具扁钢

(一)O1、DIN1.2510各组距上调200元/吨;

(二)4Cr5MoSiV1(H13)、Cr12Mo1V1(D2)、DC53、DIN1.2344、DIN1.2379(H)、1.2767(4CrNi4Mo)(45CrNi4Mo)各组距上调500元/吨;

(三)除上述品种外,其余钢种各组距统一上调300元/吨。

五、模块

除738系列各组距上调100元/吨外,其余钢种各组距统一上调500元/吨。

含镍钢种每含镍1%上调100元/吨,不足1%按1%计;含钒钢种每含钒0.1%上调50元/吨。

七、上述价格调整从2018年6月13日起执行,以合同下发时间为准。

本通知解释权属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