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和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预测,近期我市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为做好这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市政府决定自6月5日20时至7日8时期间,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抢险的前提下,执行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滦县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全部停产;其他县(市)区的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限产50%,使用干法脱硫的免于停限产;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竖炉配套的脱硝设施已投入运行的免于停限产;全市烧结机脱硝设施未开工的停产;钢铁企业石灰密限产50%。

2、焦化行业,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到36小时。

3、电力企业,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其余污染物再减至超低排放限值70%以下。

4、铸造行业、独立石灰密企业停产。

5、建材行业,水泥、砖瓦窑、陶瓷、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渣微粉生产企业停产。

6、涉VOCs行业,除焦化和化纤企业涉VOCs工序(VOCs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以外,其它涉V0Cs金业和排放工序停产。

7、其他行业企业或企业集群、橡胶、轧钢、钢锹、锻造、散热器、塑料、铁矿选矿、采砂、耐火材料、营养体等行业企业或企业集群停产。

二、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1、全市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化工、煤炭开采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

2、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输运服务的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除外)。

后续情况我网将持续跟进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