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发展改革委,淮北矿业集团、淮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钢铁煤炭煤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576号)要求,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巩固煤炭去产能工作成果,提升工作质量,扩大工作成效,促进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落实好国家即将开展去产能“回头看”核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尽快建立核查台账。收集整理煤炭去产能工作以来各类公示公告、有关证照注销、产能置换方案落实、2017年末生产建设煤矿名单和产能规模、违法违规事项等有关情况,依托部际联席会议化解过剩产能信息直报系统统一数据格式,认真准确据实填报,于6月15前书面(电子版发邮箱)报送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办公室(省能源局)。

二、完善公示公告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煤炭企业外网,对去产能企业名单、证照注销、产能置换、生产建设及生产能力等公示公告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发现遗漏及时补充完善。6月20日前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办公室将整理汇总,统一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发布。

三、梳理归集去产能信用信息。6月20日前,煤炭企业要将本企业去产能信用信息,全面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可公开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网络。

各单位要将去产能巩固提升工作作为2018年去产能的一项重点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准备,建立数据完整的台账资料,迎接国家去产能“回头看”核查工作,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我省煤炭去产能工作。

联系人:朱睿,电话:0551-62952313,传真:0551-62952314,邮箱: zhuruiwit@126.com。

2018年6月1日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