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程序和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于2018年5月17日至5月30日,在委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遵义玉隆铝业有限公司产能转移声明书和遵义玉隆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内经信〔2018〕241号)。公示期间,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望城法院)因湖南晟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诉遵义玉隆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玉隆)要求暂停遵义玉隆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转移,并向我委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遵义中院)因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供电局与遵义玉隆存在供用电合同纠纷,要求我委禁止遵义玉隆向包头华鑫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隆)转移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并向我委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周某电话向我委反映遵义玉隆欠遵义市当地政府往年电费、产能指标已被广东佛山中院和湖南长沙市望城法院冻结。了解上述问题后,我委已停止遵义玉隆10万吨产能指标置换工作。但近期,望城法院向我委发来《湖南省沙市望城区人民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同意解除对遵义玉隆10万吨产能指标冻结手续。遵义中院向我委送达了同意遵义玉隆向华鑫隆转移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的通知书。

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据此向我委申请公告该产能置换方案并报送《关于包头华鑫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接遵义玉隆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方案进行公告的报告》(包经信发〔2018〕110号)。现将遵义玉隆铝业有限公司产能转移声明书和遵义玉隆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

附件:1.关于包头华鑫隆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电解铝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2.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湘0112执恢127号之一

3.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黔执81号之一

4.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供电局关于遵义玉隆铝业有限公司产能指标转移的报告

5.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

2018年6月1日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包头华鑫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电解铝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