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豫政办〔2017〕82号),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快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耗煤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我委制定了《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