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工业协会周四称,印尼政府新近颁布了一项新的煤炭和天然棕榈油海运法规,规定出口货物必须由印尼货船运输,因此国际买家目前已暂缓采购订单。

印尼去年10月发布新规,要求印尼煤炭和棕榈油出口商必须使用印尼船只和保险公司,旨在加强印尼海运业在出口市场上的重要地位。

但是,贯彻这些新规的指导方针,执行细则和豁免条件尚未公布,印尼船方对此事十分关注。印尼是世界最主要的动力煤出口国和棕榈油制造国。

这项法规将于4月末生效。

“几位潜在海外买家已暂停新订单交易。”印尼矿业协会(Indonesia Coal Mining Association)常务董事Hendra Sinadia表示。

Sinadia表示这些新法规将对出口造成不小的影响,根据新规,出口商不得不重新协商海运合同,从FOB条款改为CIF条款,这有可能影响出口量和国家收入。

Sinadia称,市场担忧在新规生效之前的时间非常有限,业者来不及重新做调整,若没有指导方针则调整难度较大。

印尼棕榈油协会总书记Togar Sitanggang在1月24日的一场新闻采访中称,有关新规有几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目前没有足够的印尼食品级油船,印尼保险公司能力也有限。

“如果我们在巴拉望港以fob价出售棕榈油,难道买家还得使用印尼货船吗?这太荒唐了。”

他还称,棕榈油业希望能够获得许可,当本地货船不足时能够使用国外的货船。

Sitanggang表示,若托运公司未能找到回程可运输的货物,则新规则可能会导致运费成本增加

“如果船是空的,他们一定会向我们收取更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