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通知,自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9%和11%;焦炭、焦煤、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通知指出,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8%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