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福建鼎盛钢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日至2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反馈。
联系电话:0591-87832482(产业协调处)
0591-87829538(机关纪委)
附件:福建鼎盛钢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附件
福建鼎盛钢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