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福建鼎盛钢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日至2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反馈。

联系电话:0591-87832482(产业协调处)

0591-87829538(机关纪委)

附件:福建鼎盛钢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附件

福建鼎盛钢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