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的规定和要求,省(四川,下同)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四川眉雅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拟新设“四川眉雅钢铁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下同)进行了审核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该方案及用于置换的装备和产能已通过相关市人民政府审核,并由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示,公示期无异议。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四川眉雅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置换项目列入年度淘汰计划,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四川眉雅钢铁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和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淘汰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地址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主体设备(生产线)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换算普钢产能
(拟)淘汰时间
1
四川省
眉山市
仁寿县
钢铁
四川金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50t电炉2
100万吨
20201231日前。项目建成投产之前拆除淘汰设备
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地址
所属行业
企业名称
主体设备(生产线)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换算普钢产能
备   注
四川省
眉山市
钢铁
四川眉雅钢铁有限公司(眉山基地公司)
100t电炉1
100万吨
不足的83万吨普钢产能,分别来源于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协议转让61万吨、成都市长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10万吨、四川省德盛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5万吨、四川省绵竹金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5万吨、泸州益鑫钢铁有限公司协议转让2万吨。
四川省
雅安市
钢铁
四川眉雅钢铁有限公司(雅安基地公司)
75t电炉(60%特钢1
83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