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企业集团内部电解产能跨省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2017〕101号)要求,现将《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电解铝产能置换情况的声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联系电话:0471-4825208。

附件: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电解铝产能置换情况的声明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