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贺斯格乌拉矿区南露天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7〕2066号)文件指出,为推进蒙东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同意实施煤炭产能减量置换,建设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项目。这标志着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位于内蒙古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境内,项目总投资42.01亿元,建设规模1500万吨/年,配套建设煤炭分选系统。剥离采用单斗-卡车工艺,采煤采用单斗-卡车+半移动式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工艺,选煤采用分级筛选工艺。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色尔吉110千伏变电站和芒哈图110千伏变电站。

  贺斯格乌拉南露天煤矿项目的建设可将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有效利用,对保证吉林、辽宁地区煤炭供应,特别是供热煤炭供应起到重要作用。下一步,平庄煤业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优化工程设计,强化节能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全面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