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26”城市部分工业行业2017-2018年秋冬季开展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17]602号)要求,现将各市上报的部分工业行业错峰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内容:

1、水泥(含7个通道城市粉磨站)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2、砖瓦窑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3、陶瓷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4、玻璃棉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5、岩棉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6、石膏板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7、电解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8、氧化铝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9、炭素错峰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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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