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9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我省(四川,下同)出台了《四川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确定2017年四川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市和有关企业。目前,列入省政府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企业已全部拆除相关生产设备,通过省级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检查验收。现将四川省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告。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9日

四川省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序号 地 址  企业名称 退出设备 退出产能(万吨) 完成情况
1 攀枝花市东区 攀枝花市攀阳钒钛工贸有限公司 150立方米高炉×1、30吨转炉×2 15 冶炼设备已全部拆除,由废旧公司回收
2 乐山市峨眉山市 峨眉山市凌云钢铁有限公司 30吨电炉×2 60 冶炼设备已全部拆除,由废旧公司回收
3 乐山市峨眉山市 峨眉山市永生型钢 1吨电炉×2 2 冶炼设备已全部拆除,由废旧公司回收
合计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