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9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我省出台了《四川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确定2017年四川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市和有关企业。目前列入省政府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企业已全部拆除相关生产设备,通过省级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检查验收。现将四川省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告。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11月9



四川省2017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地 址

企业名称

退出设备

退出产能

(万吨)

完成情况

1

攀枝花市东区

攀枝花市攀阳钒钛工贸有限公司

150立方米高炉×1、30吨转炉×2

15

冶炼设备已全部拆除,由废旧公司回收

2

乐山市峨眉山市

峨眉山市凌云钢铁有限公司

30吨电炉×2

60

冶炼设备已全部拆除,由废旧公司回收

3

乐山市峨眉山市

峨眉山市永生型钢

1吨电炉×2

2

冶炼设备已全部拆除,由废旧公司回收

合计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