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消息)巴基斯坦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螺纹钢征收19.15%反倾销税,即刻生效。

此项税则10月23日(周一)生效,有效期五年,涉案螺纹钢产品税则号为7214.2010、7214.2090、7214.3010、7214.3090、7214.9910、7214.9990、7215.1010、7215.1090、7215.5010、7215.5090、7215.9010、7215.9090、7228.2090、7228.3090、7228.1000、7228.4000、7228.5000和7228.6000。

委员会表示,从中国进口用于加工再出口的钢材产品免缴此项税款。

巴基斯坦2016年11月开始对进口自中国的螺纹钢展开反倾销调查,根据2017年5月公布的调查结果,中国出口巴基斯坦的螺纹钢倾销幅度为52.52%。

2017年6月,巴基斯坦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方坯征收24.04%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