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收到阿根廷生产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通告阿方将延长对原产于中国的钢管(西文:tubosdeacerodelostiposutilizadosenoleoductosogasoductos,外径小于或等于406.4毫米、壁厚小于或等于12.7毫米、根据API5L/ISO3183或类似标准生产、用于石油或天然气管道输送、焊接或无缝、不锈钢除外;南共市税号:7304.19.00、7306.19.10)的反倾销调查期限,以便作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