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要求,市经济信息委委托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于2017年4-5月对我市4家电解铝企业和1家钢铁企业的2016年单位产品能耗(电耗)进行了现场核查。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6月22日至7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反馈至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书面意见请写明依据并注明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环资处王鹏

联系电话:023-63896843;传真:023-63897446

邮箱:chongqingjieneng@163.com

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912房间;邮编:400015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