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管公告称,2017年6月1日公司与一家投资公司订立总额3.5亿港元为期一年的贷款协议。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陈昌先生全资拥有的Bournam已就贷款订立股份抵押。Bournam将公司4960万普通股抵押予投资公司,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9%。该贷款将用于偿还现有贷款。

根据贷款条件,陈昌先生及Bournam必须至少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69.42%。于公布日期,Bournam持有7.01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9.42%,而陈昌先生另外持有286.8万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