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多次组织对全区稀土开发利用单位进行辐射安全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全区稀土开采加工企业缺乏辐射安全法制意识,在稀土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未依法办理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落实放射性监测措施、放射性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

为加强全区稀土资源开发利用的辐射安全管理,规范稀土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降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2017年5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中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进行约谈,约谈由环境保护厅辐射处谭良处长主持,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宁耘站长、南宁市、崇左市、梧州市和贺州市等地市环保局均派代表参加了约谈。

约谈的目的主要是针对近期这些企业在稀土开发利用过程存在的辐射安全问题,向企业吹吹风、约谈约谈,时刻绷紧辐射安全这根弦,对检查中存在的六项辐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及建议要求,企业代表对谭良处长指出的辐射环境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要求均作为表态,最后,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杜总经理代表稀土企业作了表态:一是针对10个辐射环境问题要充分认识;二是要积极整改,属管理问题的要提高管理能力,可以内部解决的必须解决,属技术问题的尽快拿出方案尽快整改;三是希望得到环境保护厅和地市环保局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