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0号)文件精神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为全面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我州全链条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地条钢”生产销售使用行为,各县市、州级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关于遏制钢铁违规新增产能打击“地条钢”规范建设生产经营秩序的要求,通过用电、工商登记、工信备案等信息,对全州相关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检查,通过县市全面清查、州级重点督查、开展举报核查、认真清理甑别,截止2017年5月5日,摸清了楚雄州涉及中频炉、工频炉设备企业名单底数。各县市、州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楚雄州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目标责任书》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狠抓日常监管,确保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工作常抓不懈。

现将《楚雄州涉及中频炉、工频炉设备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通告如下,以便接受社会等各方面监督。

“名单”所涉及事项由州化解办(州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楚雄州涉及中频炉、工频炉设备企业名单》

楚雄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附件

楚雄州涉及中频炉、工频炉设备企业名单